关于开展2022年省大仪服务平台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基函〔2022〕22号)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学院做好纳入省大仪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材料填报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校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简称省大仪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附件1)。
二、评价期间及内容
1.评价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评价内容及方法:依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闽科财〔2016〕8号)(附件2)文件要求,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学院大仪开放共享工作联系人组织仪器管理员填报《科研仪器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3),于2022年6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的申报表签字盖章后,汇总报送到我处实验室管理科(尚大楼1504室),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200661000104@jmu.edu.cn。
2.我处将在各单位填报材料的基础上完成汇总上报工作。仪器管理员应保存仪器使用记录及对外开放服务相关的资料,以备省大仪服务平台抽查核实。
联系人:荣辉,葛景华 电话:0592-6186186
附件:1.集美大学2021年1月1日前加入省大仪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清单
2.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3.科研仪器绩效评价申报表
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集美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