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350200]HC[GK]2020047-集美大学财经片区智慧教室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350200]HC[GK]2020047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556575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大学财经片区智慧教室建设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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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220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小型、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福建”(http://xy.fujian.gov.cn)及“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信用福建”网站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再通过“信用福建”(xy.fujian.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信用厦门”网站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再通过“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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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
采购文件售价: |
0元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7-16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0-07-16 09:00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收标窗口与开标厅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5556575 |
此项目委托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集美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