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华-公开招标-2020-AHGK-SH009-实验室安全防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0-AHGK-SH009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邹老师 1395923473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5517577 0592-5529699(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 |
采购项目名称: |
实验室安全防控系统工程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实验室安全防控系统工程,1项;本系统用于实验室氧气、可燃性气体、有机气体等气体的安全防控,具有联动监控功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495000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刻起至2020年09月0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11楼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海沧绿苑支行; 账号:3515 0198 8601 0000 019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小王 0592-5517577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9月15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0年09月15日上午[09:0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小庄 项目联系电话:0529-5529699 0529-5529699(传真) |
此项目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集美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