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

首页 >> 采购管理 >> 正文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0-HCGK-SH1017-集美大学监控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9日 15:13     点击:

厦门华-公开招标-2020-HCGK-SH1017-集美大学监控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20-HCGK-SH1017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集美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张鸿豪  电话:0592-5556575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大学监控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集美大学监控维保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控制价:¥30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构出具的近期或上一年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的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200831(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30:00](北京时间),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11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09-14     15:00: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20-09-14     15:0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周小姐 0592-5333115/5333807(传真)

 

此项目委托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并在相关网站上公告。

                                           集美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8月24日

 

 

友情链接 / Link

请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分辩率800×600及以上

集美大学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版权所有 © 200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