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职工:
近期您因所租住学校周转房第一轮三年周转期满且未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在厦无房证明,根据《集美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集大资【2012】4号)和《关于公布新一轮周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2016-04-12发布)相关规定,我处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对于意向退房的,办理手续截止日期至2018年3月25日,实际交房可延至2018年5月31日,租金按现行标准收取,逾期不如约交房的,则按照每月租金在上一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的方式,从2018年1月份起重新计取并予补扣。(2)超过2018年3月25日,仍未前来办理任何手续的,视同仍需租住学校周转房,租金从2018年3月份起按每月在上一月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5%收取。
联系地址:尚大楼1503室 电话:6180207 联系人:欧老师
特此通知。
集美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8年3月5日
附:
教职工办理退房需知
提供退房当月水费、电费结算缴交清单(复印件)各一份,用银行代扣费用的需取消代扣,并打印清单一份。
周转房所在小区物业费结算清单。
承租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体现地址),如已在租住周转房内落户,需迁出户口后,才能办理退房。
房间清理干净。
每月20号前办理退房,当月房租不计,如20号以后办理退房,当月租金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