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2〕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3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闽汛防办明电〔2022〕22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处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做好风险防范。根据汛期提前筹备和安排有关防汛物资,做好周转房、店面等公房的专项排查,及时报维修、抢修等。
二是梳理台账,做好重点排查。结合往年房屋结构性安全排查,邀请校内专家进行重点排查复查。
三是结合日常检查,持续做好隐患排查。明确日常检查工作人员职责,加强例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风险排查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