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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高层次人才过渡房放宽申请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 00:00     点击:
关于部分 高层次人才过渡房放宽申请条件的通知
各位老师:
 由于目前高层次人才过渡房(财院13号楼)房源尚为充裕,为了使过渡房充分利用,应广大教职工要求,现对财院13号楼中的十套住房放宽申请条件,具体为:集大资[2008]2号文《集美大学高层次人才过渡房调配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人“正高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具有副高职称的教职工”放宽为“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已婚教职工”,其他条件及规定不变。申请方式按集大资[2008]1号文《集美大学教职工过渡用房调配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现就这批过渡房调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以申请调配的教职工范围:
1、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已婚教职工;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厦均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调配的程序:
1、到资产处网页上下载《集美大学过渡房调配申请、审核表》;
2、前往人事处、本部门(单位)确认相关信息;
3、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资产处;
4、资产处公布申请人的资格及积分;
5、按积分高低及相关规定,申请人自行挑选过渡房,办理领用手续。
三、申请调配须提供的材料:
1、《集美大学过渡房调配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4、职称及职务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时间地点安排:
1、填写申请表及上交相关材料时间:2009年5月27日至6月22日
2、确认信息时间:2009年6月23日至6月24日
3、公布积分及公示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7月1日
4、挑选过渡房时间:2009年7月2日
5、地点:校部办公楼(尚大楼)1106室资产处土地房产科
资产处
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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