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9
年
12
月教职工过渡房调整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按照集大资[2008]1号文《集美大学教职工过渡用房调配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集大资[2008]2号文《集美大学高层次人才过渡房调配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我处整理出部分教职工过渡用房房源可供调配。现就这批过渡房调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以申请调配的教职工范围:
1、人事处确定的引进人才;
2、目前居住在合住过渡房或未安排过渡房的已婚的教职工。
二、申请调配的程序:
1、到资产处网页上下载《集美大学过渡房调配申请、审核表》;
2、前往人事处、本部门(单位)确认相关信息;
3、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资产处;
4、资产处公布申请人的资格及积分;
5、按积分高低及相关规定,申请人自行挑选过渡房,办理领用手续。
三、申请调配须提供的材料:
1、《集美大学过渡房调配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4、职称及职务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时间地点安排:
1、填写申请表及上交相关材料时间:2009年12月3日至12月9日
2、确认信息时间: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
3、公布积分及公示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
4、挑选过渡房时间:2009年12月18日
5、地点:校部办公楼(尚大楼)1106室资产处土地房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