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水电管理规定》(集大资(2013)7号)第十九条规定,气温低于28℃,不得开启空调。自2019年10月26日起,校内所有空调停止使用,特殊情况下开放使用空调,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服务联系电话6181635.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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